雲林縣轄內漁港整體改善規劃工作

為完善、明確雲林縣境內六座第二類漁港之治理方針,並尋求港區活化轉型機會,以帶動產業與觀光的活絡,藉由整體意象營造、環境景觀改善等作為,創造雲林縣漁港品牌價值,促進永續經營及發展。

本案漁港景觀改善,採「還地於港」、「地方共創」、「漁廢再生」及「沙陸活化」等四大策略,最低限度引入人工設施、排除堆置占用情形,凸顯雲西海岸自然風貌,並結合地方共識、廢棄物循環再生等理念融入場域營造,轉化港區淤沙堆置區為供民眾遊憩利用的海濱綠地。各港區透過既有設施、閒置空間的活化,配合港區環境條件營塑特色活動場域,殷實港區遊憩基礎建設,並結合公路、自行車道等路網系統,延伸串聯周邊常民生活空間與旅遊景點,建立以自然生態、低碳特色遊程為觀光主軸的漁村生活圈。